各乡、镇人民政府,郢中街道办事处,钟祥经济开发区,大柴湖开发区,明显陵管理处,官庄湖管理区,市直属农、牧场,各大型水库,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98号)及《荆门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荆政办文〔2017〕59号)精神,推进我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精准扶贫等工作,深入推进。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一步促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建设标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以《钟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年—2020年)》中规定的设施标准为基本保障底线。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以综合文化站为基础建设,加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牌子,整合广播电视、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到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加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牌子,并按照标准完善文化活动功能、保障文化活动场地。需新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按照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开展基层党员教育以及配合做好其他公共服务的新功能要求,进行统筹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郢中街道,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文体新广局等)
(二)抓好配套建设。加强文体广场建设,建设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和公益广告牌,增加法治文化元素;配备体育健身设施和灯光音响设备等,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到2020年,全市建成文体广场示范点50个。(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郢中街道,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文体新广局等)
(三)丰富服务内容。
1、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广泛组织开展全民文化艺术普及、文艺创作表演、全民健身活动,挖掘地域特色文化,打造基层文化品牌。支持群众自办文化,鼓励群众自发兴办各类文体社团。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职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课外实践和妇女文艺健身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郢中街道,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体新广局等)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理论研讨、学习交流等党员教育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红色文化教育。结合美丽乡村、文化小康、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家庭、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乡贤文化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社会文明风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郢中街道,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文体新广局等)
3、配合其他公共服务。积极开展农(居)民科学素质行动、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配合做好养老助残、妇儿关爱、家庭教育、留守儿童帮扶、人口管理等其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郢中街道,市委农办、市委政法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文体新广局等)
(四)创新服务形式。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开展“订单”式服务,实现供需有效对接。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群体提供针对性特色文化服务。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推进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和区域文化互动交流等活动。建立“钟祥文化云”平台,加快推进数字资源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应用。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广文化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文体新广局等)
(五)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定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结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郢中街道,市文体新广局)
(六)探索社会化建管模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体新广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实事求是确定存量改造和增量建设任务,整合各类公共文化资源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协作配合;公共文化体育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合力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郢中街道,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新广局等)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市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向基层倾斜,对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郢中街道,市财政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钟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年—2020年)》,加强乡镇文化工作力量。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根据整合的职能,充实增加相应工作人员,建立不少于3支的群众文化团队。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文化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建立不少于1支的群众文化团队。(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郢中街道,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文体新广局等)
(四)加强督导检查。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文化考核指标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年度党建、文明单位考核。组织文化行政等有关部门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郢中街道,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新广局等)
附件:钟祥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标准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项目 | 内容 | 标 准 |
功能设施 |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 1、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不低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160-2012)进行规划建设。 2、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功能标准为“三室一厅一院一场”,包括:图书阅览室(含电子阅览室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教育培训室、管理和辅助用室、多功能活动厅、数字电影院和文体广场。按照服务人口设置规模:3万人以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3-5万人,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5万人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文体广场不少于2000平方米,配置宣传栏、基本灯光音响和群众体育活动器材等设备,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 |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 3、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中小学校等资源,在村(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统一悬挂“××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志,悬挂在醒目位置。 4、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功能标准为“六个一”,包括:1间多功能文体活动室、1间阅览室(整合农家书屋和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统筹建设)、1个文体广场(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1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1套简易灯光音响设备、1个宣传栏。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 |
服务标准 | 对外公示 | 5、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便于群众参加活动。 |
图书借阅 | 6、配备图书不少于2000册、报刊不少于1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 7、逐步纳入全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免费提供“一卡通”借阅服务。 8、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全民阅读活动。 | |
电子阅览 | 9、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不少于10台,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备不少于1台的电脑设备,提供免费上网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查阅服务。 | |
文艺培训 | 10、依托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年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不少于10次。 | |
展览展示 | 11、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文艺专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季度举办法治、科普、党建等工作专题和书画、摄影等文艺类展览不少于1次。 12、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年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展演活动不少于1次。 | |
文体活动 | 13、有1个以上常年坚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品牌文化活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年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不少于1次。 14、采取政府统一采购等方式,为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每年免费送戏下乡演出不少于5场,为每个行政村每年费送戏下乡演出不少于1场。 15、农家书屋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 | |
服务标准 | 广播电视 | 16、提供日常和应急广播,配合开展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建设。 |
电影放映 | 17、为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1场公益电影。 | |
宣教活动 | 18、结合党组织生活、党员活动、党员志愿者活动等基层党员活动载体,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理论研究、学习交流等党员教育活动。 19、积极开展公民科学素质行动,每年围绕全国科普日、科技周等组织开展1次以上综合科普活动。 20、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 |
其他服务 | 21、配合开展就业培训、养老助残、妇女关爱、家庭教育、留守儿童帮扶、人口管理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 22、建立完善文化活动档案,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实现规范化管理。 | |
人员经费 | 人员配备 | 23、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根据整合的职能,充实增加相应工作人员,配备公益性服务人员不少于2名,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 24、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鼓励“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从事基层文化工作。 |
业务培训 | 25、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26、每年培训登记在册群众文化团队骨干每个团队不少于1人。 | |
人员经费 | 文化团队 | 27、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立相对稳定并经常开展活动的各类群众文化团队不少于3支;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立群众文化团队不少于1支。 |
经费保障 | 28、足额落实“免费开放”和“以钱养事”配套资金,保障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 |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
钟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