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风筝
民间舞蹈放风筝是伴随我市广大劳动人民生活的一种自娱自乐的艺术形式。据考证,自唐代我市就有放风筝的习俗,艺人们基于历史和生活,把这个延续了千年的生活习俗创编成为民间舞蹈。目前流传于我市境内汉水沿岸,主要分布在冷水、文集、丰乐、洋梓和伍庙等地。
放风筝来源于生活,是在生活动作上加以夸张,并吸取民间歌曲、地方戏曲的音乐舞蹈融合而成。在内容方面,它通过一对表兄妹在阳春三月放风筝时,相互隐喻历史传说中的一些爱情故事,来倾吐自己的爱慕之情。
清代咸丰年间就有不少民间艺人,把放风筝作为卖艺节目。解放后,民间艺人朱朝福对放风筝进行了改编,保留了一些戏曲表演动作,并加强了舞蹈性,使舞蹈性与戏剧性进一步得到了统一,增强了艺术性和趣味性。
放风筝
2010年12月,“放风筝”入选荆门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