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不断完善钟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设,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根据《荆门市实施<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钟祥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具有鲜明特色,在区域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在全市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计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强、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对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的项目;红色文化类项目;资源收集丰富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及其它辅助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其中,项目申报书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6份。纸质项目申报书中凡是需要专家和传承人签字的栏目都必须是原件,即由专家和传承人本人签字或盖手印,签字一律使用黑色水性笔或碳素钢笔;加盖公章的页面必须是原件。所有申报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另请提供所报材料的电子文本(Word格式)。
三、评审办法
(一)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项目进行评议,提出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
(二)召开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推荐名单进行审议,将审议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
(三)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做好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
(二)在确定申报项目时,要明确具体承担申报项目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认真选择申报项目,科学认定,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三)制定详实、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地方配套经费预算。
(四)项目申报书内容充实,表达准确,项目简介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照片要达到技术要求;所报材料的电子文本(Word格式)装入移动u盘一份,纸质材料一律装入3cm厚的蓝色档案盒中,并应有详细明确的题签。请各地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 虹 王 丹
电 话:0724-4222552
电子邮箱:zxfyzx2010@163.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