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资讯
12月12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推动吉林省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特色和亮点等情况。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日前公布2023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同仁堂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之旅”“走京西古道·游千年古刹——潭柘戒台祈福游”“慕田峪长城2023年夜游”等23个项目入选。
地方动态
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国家标准(以下简称《等级划分》国家标准)项目日前获批立项。《等级划分》国家标准是对行业标准《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 078—2019)的修订。
2024年浙江省数字文旅优秀示范案例近日公布,旨在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消费繁荣,加快构建数字文旅和文旅消费应用发展生态。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发布9条广西民宿旅游线路,旨在引导游客在游览广西壮丽山水的同时,体验融合了自然美景与人文风情的民宿。
今日观点
近日,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在北京北海公园看到“谢绝商拍”的告示牌,上面还附有投诉电话。对此,不少网友表示支持,认为日渐增多的“商拍”活动,严重影响了游客的游览体验。对此,公园方面回应称,他们一直禁止在公园内进行商业拍摄,对于未报备的商业拍摄行为,公园有权进行制止。这次管理确实“下了重锤”,遇到商业拍摄行为,游客有权进行投诉。《中国旅游报》12月12日刊发《与其“禁止商拍” 不如分类管理》一文,作者是江德斌。
文章认为,景区属于公共场所,需要照顾社会大众的利益,对“商拍扰民”现象进行必要约束,乃是情理之中。旅游途中很多游客热衷于拍照打卡。虽然“商拍”有可能会对游览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是也可以为景区、公园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知名度。因此,不能一概否定。景区与其一味禁止“商拍”,不如采取柔性化管理,平衡好游客的拍摄需求和景区的游览秩序。在这方面,已经有一些景区进行了尝试。例如,福建泉州大开元寺要求“商拍”从业人员统一登记,经统一培训获得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业性拍摄;杭州西溪湿地景区设置免费商拍区域和收费“商拍”区域,并规定收费区每天仅接受10个以下的“商拍”团队申请。各地景区不妨借鉴类似做法,对“商拍”实施分类管理。人数较少的个体化“商拍”不必报备,只要不扰民即可自由拍摄。至于“商拍”机构、团队则必须报备,并采取淡旺季弹性管理制度,旺季时严格限制大型设备入场,且只能在规定时间、场地进行“商拍”;淡季时可以携带大型设备,但不得长时间占用场地,影响景区的游览秩序。